Saturday, August 15, 2009

[校園驗毒] 講認受重法制 香港不是大陸

講認受重法制 香港不是大陸

http://www.inmediahk.net/node/1003927
2009年8月13日 信報
香島論叢
講認受重法制 香港不是大陸
練乙錚

校 園驗毒惹起爭論,又一次說明若行政長官歷練不夠完整、推行政策手段不夠老到,管治很困難。一件看似很小的事,一個看來合理的政府行為,實際影響很多群體和 界別,學生、家長、教師、社工、辦學團體、法律界、傳媒、政黨、政府機構,等等,全都牽涉進去了,完全出乎這個政府的高層意料之外。曾蔭權管財經出身,過 去少接觸社會政策,「打大鱷」有經驗,但學生食毒不同國際炒家圍攻聯繫滙率,不是幾個專家關起門來恃著彈藥充足出招穩準狠再加點運氣便可言勝;若傚法大陸 那種搞運動嚴打手法,更加不行。「單料AO」不濟事,由專業出身的黃仁龍領軍主打,視野更為狹窄,結果更犯上嚴重「管狀視」(tunnel vision),連本身法律專業範圍內的私隱問題也未周全考慮,更未請教這方面的最高權威,偌大一個私隱專員公署置而不用,實非偶然。

黃 司長大律師出身,業有精專,但政策知識不足,政策研究亦非其所長,為硬銷驗毒方案,近日說過一些荒唐話,例如談到國際經驗,竟說「美國以較正面眼光看校園 驗毒」。查實美國在這方面的做法受很嚴格限制,九五年及○二年兩起校園驗毒官司打到最高法院,最終亦只容許在校際體育比賽隊員和其他公開競賽活動參與者之 中強制隨機驗毒。最高法院同意這個有限度做法,有特殊原因,其一是這些學生既參加公開活動,對私隱的合理期望應較低,其二是這類學生通常是其他學生的偶 像,過去有清楚的食毒帶頭作用。而且,最高法院判詞規定,學生驗出食毒,唯一後果是失去參加課外競賽活動的資格,而那些食毒資料不可向任何校外人士提供。 至於對不是代表學校參與課外活動競賽的學生進行強制驗毒,則規定更嚴格,必須是校方「合理懷疑」某學生食毒,才可進行。這點於昨日《明報》刊載城大顧敏康 教授撰寫的文章講得很清楚。美國沒有對所有學生進行隨機驗毒的先例;對非學生群體進行強制驗毒,只在紀律部隊、職業司機、飛行員、監獄管理員和醫護人員等 關鍵服務者當中,才是法律允許的。當然,美國不做的事,香港不一定不能試,但那必須有很強實效先例才可開展,而美國在校園驗毒這方面的實效證據研究,做得 高質嚴格的,都是負面結果,已形成至目前為止的學術界共識(見上週四、週五本欄文章)。如此,能說美國對驗毒的眼光比較正面嗎?人微言輕,筆者指出實效研 究結果不支持校本驗毒,政府不理,也就算了,但奇在有關外國對校園驗毒和損害學生私隱的法律限制,以至禁制香港大律師公會早於今年一月九日在一份立場文章 中講得淋漓盡致,黃司長亦似乎一樣充耳不聞。(註)

政府做法如此粗疏,社會上的一些意見領袖卻有意無意為之推波助瀾,殊為不智。現舉若干此類言論,並附筆者意見,供大家參考:

(一) 「平生不作虧心事,半夜敲門也不驚,故好學生應該樂於接受驗毒」。這是典型極權社會用以控制人民的邏輯,但統治者絕不會用在自己身上;不說別的,特區高官 個個廉潔,但會願意讓市民隨機檢查他們的銀行戶口嗎?一些愛國分子習慣「向黨交心」,文革時更大搞「早請示、晚滙報」,缺乏尊重別人及自己私隱的觀念,特 別容易接受這種邏輯,可以理解,但想不到特區政府官員現在也來這一套,而評論界也有吹鼓手。

(二)「抗毒先於私隱」。私隱是法律保障的權 利,除非有充分理據及社會上相當大程度的共識,不能隨便損害。在法治社會,政府推動政策,那怕出發點良好,也要在守法的前提下進行;在這方面,我們絕不能 學大陸。北京官員為了「反黃」推「綠壩」,違反四條國法也在所不惜;為了愛國日前後社會「和諧」,犯法違憲隨意「封艇拉人」亦毫無顧忌。類似「抗毒先於私 隱」的言論是法治敗壞的先聲。

(三)「兒童休言私隱」。這是父權心態過分膨脹的產物。其實兒童最無助,其私隱最應小心保護;他們往後活的日子最長,私隱受損對他們的影響最大。幼少的時候,他們的私隱,應只能由父母保管。沒有私隱權的兒童,很難建立自尊。

(四) 「私隱專員吳斌有不同意見,應先在政府內部討論;他不打招呼便加入打擊『司令部』行列搞突襲,有違官場倫理」。私隱專員公署是一個獨立法定機構,負責監察 香港個人資料條例的施行,專員沒有任何義務亦絕不應該在說話之前跟高官打招呼、看顏面,言行應比政府審計署還獨立;上述「打招呼」觀點,無異大陸官員一貫 反對政府權力分立、強調各權合作的論調,十分危險,是港人不知不覺向「另一制」看齊的又一事例。

(五)「驗毒計劃是黃仁龍提出,因此在構 思階段根本不可能沒有考慮私隱條例」。筆者認為大有可能。首先,政府由頭到尾沒有向吳斌諮詢,表示什麼?再說,近有調查「紅灣半島」事,官員審批梁展文休 後任職新世界時,硬是「沒有考慮過」梁與新世界先前的可能關係。政府糊塗(不論真假),哪有「不可能」的?

(四)、(五)兩點,本出自政府官員向報人耳語,有論者昨日聞此「風」而動其筆,全盤支持官員觀點並對吳斌大事撻伐,誠憾事也。

註:"The HKBA's Position Paper on the Report of The Task Force on Youth Drug Abuse," Jan. 9, 2009;本文有關法律資料,部分取自此文件。

Monday, August 10, 2009

蔡子強﹕小心莫變成環保塔利班 「通往地獄的道路,往往是由善意所鋪成的。」──海耶克

【明報專訊】近日,有環保團體狠批無綫電視製作的遊戲節目《大咕窿》,是「既不環保又無聊的電視節目」,要求無綫電視立即永久停播該節目。

據報道,該節目的內容是要求藝人以不同姿態,通過迎面而來的超大型發泡膠板,若失敗便會被撞落水池,節目中每一回合,均需使用一塊2米乘4米乘20厘米,體積約為1.6立方米的發泡膠板,每集使用多達5至6塊。該環保團體認為這會造成很大的浪費,所以要求永久停播該節目。

該環保團體亦同時批評無綫電視的另一節目《美女廚房》,因嘉賓害怕以及不懂屠宰那些作為食材的動物,而殘忍虐待動物,使動物在惶恐中死去;而另一個節目 《獎門人》系列,則是「無衣食」,節目中的環節,往往出現食物飛墜地上,以及浪費大量忌廉等場面。該團體因此亦提出,這兩個節目也應一併作出檢討及改變。

我看了這段報道後心裏不禁納悶。

對後兩個節目作出「改良建議」,我還可以接受,但要求前者「停播」,是否就有點流於霸道呢﹖

按着該團體的邏輯,香港電影業界,以後便再也不能拍攝那些過往最擅長的諸如連環撞車,以及爆破、火災等片段,因為一樣會造成(甚至更大)的浪費。而荷李活 那些億萬金元大製作的災難片,更是罪大惡極。

你可以認為這類節目無聊、趣味低俗、bad taste,自己抗拒不看,又或者鼓勵別人不要看,但鼓動輿論,施壓要求停播,則是另一回事,因為這會牽涉另外一些價值及原則,如創作自由、廣播自由等。

我們必須要有很強、很強的理由,才可以要求電視台停播一個節目。因為大家必須知道,如果今天我們可以以環保為名,振振有詞的要求禁播某類節目;那麼明天別 人也可以以愛國主義為名,用同一種推論手法,理直氣壯的施加政治壓力,要求停播別些節目,例如《鏗鏘集》。有時他們鼓動民粹主義的能力,遠遠比我們想像中 要強,看看內地「憤青」的百態,大家便可想而知。

你或許會辯說自己只是一個無權無勢的環保小團體,不要渲染來自你們的所謂政治壓力。但我想指出,在未來與當權者就種種言論、新聞、創作自由,所作出的抗爭 當中,往往就是有賴於類似無權無勢的公民社會。我敬重當中每一個民間團體所作的貢獻,但也希望大家小心,今天踏出的一步,可能會授人以話柄,令到未來的抗 議變得軟弱無力。

希望社會能包容

美國 右派的一個慣用把戲,就是加鹽加醋,渲染來自某方面的危險,並以此為藉口,從而收緊民眾的自由與人權,反恐便是箇中的表表者。我們在推動環保時也要小心,切勿墮入同樣的圈套,凡事上綱上線。

近日我真的驚覺香港正慢慢出現這種危險,正如前幾個禮拜我寫過,禁煙便是另一例子。大家都不會反對,吸煙不單危害健康,二手煙更會牽連和影響到其他人,但 在限制抽煙行為之餘,是否也應該包容一些呢﹖正如我提過,在筆者任教的大學,以及所居住的屋苑,亦實施全範圍禁煙。其實在兩處地方,都存在大量露天和空曠 的地帶,通風不存在問題,在戶外吸煙對別人影響不大,為何要如此「趕盡殺絕」,我也不能理解。更為變本加厲的是,如今更有人主張進一步立法讓全港禁煙。

環保是好,不吸煙是好,但最好透過「講道理」的方法來說服其他人,而不是以霸道的方式來逼人就範。如果我們慢慢接納了這種輕易便「不准這不准那」的邏輯,當有一天民粹主義的狂飈在香港捲起的時候,民眾便會對一些橫蠻以至粗暴干預自由的做法,習以為常,以至麻痺。

海耶克說過:「通往地獄的道路,往往是由善意所鋪成的。」

我一直相信民主的其中一個重要本質,就是──多元社會,沒有一個唯我獨尊的絕對真理,容許不同價值同時並存,當中努力求取一個平衡。

我不希望大家只看到一些政治正確的大原則,就熱血上腦,義無反顧,遇神殺神,遇佛殺佛。如果有一天我們變得像美國一般,事事追求政治正確,常常把原則和指控無限放大,那只會是一個令人十分窒息的社會。

我希望我們的社會能夠包容。

如果明光社要求港台 電視節目《鏗鏘集》不應該拍攝和播放同志日記、一連串不准這不准那的舉動,會被人視作「道德塔利班 」;那麼我們也千萬要小心,在推動環保之餘,諸如要求永久停播《大咕窿》之類的節目時,自己會變作「環保塔利班」。

作者是中文大學政治與行政學系高級導師

Friday, August 07, 2009

網癮少年曝戒網中心內幕:逃跑遭毒打投訴

【明報專訊】廣西南寧市一名未滿16歲的中學生,因為沉迷上網,本月2日在接受一間來自廣州番禺的青少年輔導中心治療「網癮」時,疑遭中心內「輔導教師」毆打致死。據悉,目前還有100多名學童在該中心接受同樣「輔導和訓練」。南寧市公安局稱,涉嫌施暴者已被拘留。

入營1日 滿身傷痕暴斃


中國廣播網報道,今年剛初中畢業的鄧姓學生,本月1日下午進入名為「廣州勵志青少年成長輔導中心」,但在次日凌晨3時許在南寧市吳圩鎮衛生院宣告不治身 亡。由於死者身體多處有傷痕,懷疑曾遭該中心數名「輔導教師」毆打。死者父母說,孩子身體強壯,無任何先天性及傳染性疾病。

報道並稱,鄧同學的家長與該中心簽署了「培訓協議書」,其中內容包括,「甲方不排除對孩子進行適度的苦難教育、懲戒教育,以不虐待孩子或不損害孩子的身體 健康為限。」期限為8月1日到9月1日,收費人民幣7000元,目的是「為了幫助孩子樹立自信、自立的人生觀,矯正孩子成長過程中出現的不良習慣。」其輔 導、訓練方式為 24小時全天候封閉式管理。

一個 蝕人心智 的中史課程

明報 梁慶樂 2005-05-13
世紀‧Education
一個 蝕人心智 的中史課程

香港的中六七級中史課程被我形容為「蝕人心智」,在於它被用來打擊大多數學生,以達致篩取小量尖子的目標,很明顯,這不是教育的工作。對考評局和港大來說,這或許是釜底抽薪,但對香港的中史教育來說,這是飲鴆止渴!

為了探討中六七級的中史課程,我正進行一項意見調查,對象是中七級的中史學生。第一階段,蒐集了62人的意見。他們之中,因個人興趣選修的有37人,其中 11人表示升讀大學後會續修中史,但值得注意的是,他們並不喜歡這個中史課程,有些甚至接近厭惡程度,將來仍選讀只因本身十分喜愛中史。其餘因興趣選讀的 26人,21人修讀兩年後已被它嚇怕,決意不再在大學修讀中史,另外5 人則表示有更合適的課程可選擇。至於本已非因興趣選修的25人,反感程度更大,意見是「沉悶」、「得個背字」、「糊裏糊塗」、「不知所謂」等貶語。

這次調查的人數尚少,但傾向值得深思。事實上,這個課程向來口碑甚劣,存在不少負面意見,所以這次調查並非無的放矢。

出現這個令人失望的情G,作為官方機構的課程處和考評局實在責無旁貸。任教中史多年,又曾在課程處任職,長期面對中史圈內的人與事,我看到了不合理的人治 局面和官僚習氣。我想,大家不妨認清一個事實:對於這個中史課程的編修和檢討工作,課程處和考評局並非主導者和決策者,兩部門的中史科主管一直都是唯香港 大學中文系趙令揚教授之命是從,箇中相當耐人尋味。

委員們何以處之泰然?

我無意干犯任何人,畢業於港大的我尊重港大中文系的教授,但並不認同香港的中六七中史教育在機制以外由港大操控。尊重前賢恩師是應該的,但若擔當公職的官員在檢討、發展中史課程時噤若寒蟬,我會質疑這是否盡責和具備學科專家的資格!

機制上,考評局的中史科目委員會有責任檢討這個課程,但它長期以來都由趙教授擔任主席,每年例會一次;看近十餘年的會議紀錄,會中循例通過議程,鮮有深入 檢討課程及試卷問題。反而一次趙教授未有出席,會中出現罕有的熱烈討論,議論歷史資料題應存或廢。委員們面對趙教授有口難言,可以理解;但不識時務的我還 是要問:多年來虛有其名的出席這沒有建樹的會議,眾委員何以能處之泰然?此外,當課程處還有一個中六七級中史科目委員會時,趙教授是大專界委員,惟趙教授 從未出席一次。我天真地想:既然趙教授無意在課程上賜教,課程處的中史科主管何不另覓代表,好讓委員會能充分發揮作用。苟如每次會議之後,主管須向趙教授 請示然後才能決定去向,又或傳達一句:「九七之前不宜改,九七之後不用改」,會中所談便盡化輕煙,委員會未能有功,是誰之過?多年來兩部門的主管如此任 事,部門高層未有關注,「中史界」有此怪局,是天之異數?還是人之玩忽?

一個匪夷所思的事實

我們不妨一看課程處過去怎樣管理這個課程。1999年前,課程處尚有一個中史科目委員會負責檢視,但諮詢架構改組後,委員會已經解散,此後6 年,舊課程的檢討工作已然冰封,從未再進入新諮詢架構的議程。為了迎接「三三四」學制,課程處於2003年成立一個專責工作小組為新中六設計一個新課程, 但這個小組並不負責檢視仍在施行的中六七中史課程,設想課程處不準備提前實行新中六中史課程,舊課程就要多幾屆學生身受。假設2008年開始實行新學制, 舊課程的最後一屆公開試在2009年舉行,那便會出現一個荒謬情G:一個課程處長期不作檢視的課程竟在學界運作11 年(之前已實行8 年)。在一個號稱教育先進的地區,真是匪夷所思!人事如此,課程質素又如何?看課程組織,課程處的《課程綱要》沒有一段文字說明何以學習內容是治亂興衰、 重要制度、學術思想……;我訪問學生,學生也無奈表示:不明白為何要學習這些課題。其實原因很簡單,這課程的前身是香港大學入學試的一科,這些課題反映了 大學教授的期望,他們用這些課題來挑選他們的學生。從他們的角度看,選擇這些課題符合大學的需要,它們是大學中史課程的基礎。問題是:為何大學教授只從自 己的角度看事物?為何確信中學階段的學生都有能力和興趣學習那些學術味濃重的課題?常聽到音樂界一句名言:「音樂是由聽眾去完成的。」意指沒有聽眾就不存 在歌曲,縱然那是作曲者心中的天上舞曲。同道理,當學生不感受這科是他們願意修讀的,那還是他們的歷史課程嗎?今天,高級程度會考已不純然是大學入學試, 作為香港中小學課程統籌的部門,應有責任檢視這課程是否適合我們的學生所需。規劃課程時聆聽和理解學生的心聲是必要的,可悲的是,過去,有說話權的人大多 沒有認真思考這一點。

難以承受的深和淺

看各項課題,最令人啼笑皆非的莫如「史學名著」:學生從未翻閱那些名著,卻要評論名著的內容及史家思想。學生還反問我:有多少教師曾閱讀那十三本史學名 著?我啞然暗忖:數目不多。那麼,教師憑何而教?學習歷史事件,我們還可以設計處境來幫助學生代入空間來思考,但這課題離學生那麼遙遠,教學生怎去體會? 「重要制度」也是學生感到茫然的課題。讀史當然要認識制度,部分制度確能反映一朝的興衰或時代特色,學習意義是存在的;但不能否認大部分制度與學生生活相 去甚遠,如兩漢與魏晉之選才之法、宋明科舉考場規則……,要求至微觀制度的細節,如此學術專業,在中學階段學習很值得商榷。「學術思想」教學生認識前賢智 慧,思考人生哲理,意義巨大;惟實在太巨大了,所以負擔也重。多年來經過教師的努力,先秦諸子學說已被整理得較有系統,學習尚有楷模,但對「漢唐經學」、 「宋明理學」,誰敢沾手?縱然滿有抱負,但中學生能夠消化這些大學專研課題嗎?結果如何?不免是吃力不討好。「經濟發展」可真駭人,既要宏觀跨時代 (春秋至清)和多元的(土地、工商業、 對外貿易、田制賦役)的經濟形態,又要微觀個別政策或制度的內容(新經濟政策、兩稅、一條鞭法……),莫說是中學生,大學生也感吃力。

上述課題都偏深,「中外交通」卻是偏淺,而且是被淺化至失去神韻。本來,史家方豪開闢了這個學習範疇,饒有意義,能從人文角度、地理角度探究歷史,可拓闊 習史者之視野;惟是年復一年試題都是周達觀、義淨,不是唐宋巿舶司就是張騫班超通西域,殘留在學生腦海中的便只是支離破碎的人物或事件,方豪先生胸懷的交 通史已被肢解,如此學習中外交通真是味同嚼蠟。

「治亂興衰」是學生最能掌握的,多年來集中於政治史的中史教育(我並不贊成),為學生打下較穩固的基礎,部分教師在中六再精心調教,學生可利用此部分建立 一套思維系統,不可說沒有得益。惟是歸屬「治亂興衰」部的歷史資料題卻是絕大的敗筆,其中要求對評史者議論的再評議,難度之高,已超出中七學生的可能程 度,教師的迷茫和學生的差劣表現足以反映這情G。我不禁要問:考評局究竟有沒有測量學專家審訂題目是否符合學習水平?

一個笑中含淚的笑話

這樣的一個課程,怎不蝕人心智?學習興趣何以培養?智慧技能何以建立?

聽過以下的笑話嗎?---某教師向官員投訴試題年年重複,官員說會充分考慮教師的意見,建議明年來個大翻新;一眾教師聽後齊聲反對,指這只會害苦大家,還 是繼續因循好了。官員於是接納大家的意見,便不再多傷腦筋擬題。就此,周達觀是每年必考的人物,廿二史劄記在十年中出現九次;其他學術思想、宗教傳播、重 要制度、經濟發展等,都是按年期「翻炒」題目。此後,師生們都不再需要《課程綱要》,我們的課程組織改由「歷屆試題走勢表」來表述。

這笑話教人笑中帶淚,因為,它的下半部是現實的寫照。我很懷疑,考評局並沒有專家監測試題的水平,否則,怎可能出現這樣低水平的擬題工作?我曾聽聞一個很 弔詭的解釋,指由於課題範圍過於宏大,師生難以掌握,於是釜底抽薪,用不斷翻炒試題的模式來提高答題水平。這驟聽有理,但細心一想,如果這樣有效,何以多 年來考生的答題能力仍然每G愈下?照道理,按「試題走勢」,只要準備二、三十道模擬答案就可應付考試,用年半時間準備答案還不夠嗎?何以考生的模擬答案總 不能取得高分數?

關鍵就在於考生根本不掌握所學:他們對課程內容不熟悉,又沒有答題技能。

很多教師以為學生從中一至中五讀過治亂興衰部分兩次,已經足夠,因而毋須再教。這便錯了,這課程的要求其實甚高,不僅史學知識深入很多,還比中五時需要更 多融會貫通的史識,不利用中五的基礎進一步點化學生,學生不多看專書,根本沒有足夠的學養作答高考試題。那些試題貌似簡單,其實要答得出色,還須擴闊歷史 的視野,絕不能停留在中五生的史學程度。

應付「史學名著」,有人以為專讀兩、三部便足以作答。這表面看來無錯,因為試題年年如是;不過,這種應試文化就害死了學生,讀史學名著不從左傳讀至文獻通 考,根本不會明瞭名著之優劣,道理簡單,史書都是承繼前書而寫的,讀後著可看到前著的得失,所以,一脈相承地學習才能體會評價史書的標準,才能有個人之 見,而非在應答時反吐別人嚼爛了的殘渣。「中外交通」、「重要制度」、「宗教傳播」的情G不也相同?只孤立地讀一、兩個課題,縱線因果不明,橫線關係不 知,課程內容嚴重割裂,讀史至此,學問如何不想可知。大學教授常嗟怨大學一年級生水準差勁,但盼請想想誰開始了這惡性的循環!

可肯定,這個又廣又深的課程需要很大的心力才能掌握,它根本不是大多數中六七級學生所能應付的。不符合學生學習能力的課程,必然銷蝕他們的學習志趣。

這是飲鴆止渴!

要改善此弊,首要從課程規劃方面入手,精簡課題,而非本末倒置地翻炒試題來收窄學習範圍。其次,中史界必須拋棄那「以題量題」的評分方法,改為建立一 套有公信力的評分標準(這並非指參考答 案,而是指答題法的準則)。

所謂「以題量題」,就是拿荋X名考生的試題,讓評卷員掌握上、中、下的標準,然後量度其他答題的成績。這種評分方法很仰賴評卷員的學養;就算我們對此不懷 疑,但學養之外,還有很多主觀及客觀的因素影響評分。最基本的,是不能保證評卷員處理每一份卷都在同一心理水平,如果彈性太大,評分的準確性就有疑問;其 次,只分判三道試題的等級尚容易,但只拿茪T道試題的大約標準,說能準確地評核數百份卷的分數,那便完全談不上科學精神了。我確然覺得考評局只是在自欺欺 人、自愚愚人,因為他們只要求評分員的整體評分統計出現一個合乎他們想像中的圖形便算是無誤,但之間的千差萬錯卻毫不理會。這種無視學生花了無法計量的心 血應考的傳統測量思維根本不合乎二十一世紀的人本教育精神,早應丟棄。

其實,近五十年認知概念在世界各地迅速發展,由布盧姆到奧蘇伯爾,由奧蘇伯爾到加涅、梅耶……,他們已提出很多學說,可以幫助我們建立一套或多套解答問題 的方法。例如奧蘇伯爾的同化論,以上位知識、下位知識融會所學;梅耶的多種問題結構圖式幫助學生解決問題的疑難等。這些答題方法建議同時也是評核學生答題 能力的標準,苟如我們借鑒它們來建立一套標準參照(未來也必須制訂),評卷便會有更準確的準則,師生在教學上也有更清晰的根據可依循,這對大家都是好事。

綜觀以上情G,香港的中六七級中史課程被我形容為「蝕人心智」,在於它被用來打擊大多數學生,以達致篩取小量尖子的目標,很明顯,這不是教育的工作。對考評局和港大來說,這或許是釜底抽薪,但對香港的中史教育來說,這是飲鴆止渴!

關於作者曾任教育統籌局課程發展處個人社 會及人文教育組課程主 任,專職中國歷史科課程發展工作,現於 上海華東師範大學教育與課 程系攻讀博士學位。

Tuesday, August 04, 2009

一石三鳥的實物大高達


http://www.cuhkacs.org/~benng/Bo-Blog/read.php?1053












日人一直有製造一台真正高達機械人的夢想,雖然技術及經濟效益上並不可行,但是一台實物大的高達模型卻聳立在東京台塲潮風公園,也可算局部完了日人的宿願。這座史上最大高達模型高18米,比鎌倉大佛還高出5米,老遠都可以看見,成為台塲新景點及高達迷朝聖之地。

實物大高達是「Green Tokyo Gundam Project」及Gundam30週年紀念的一環,於今年7月11日正式公開,至8月31日結束。「Green Tokyo Gundam Project」由東京公園協會為主力,加上富士電視台及Bandai等組織協助而成,目的是利用高達去推廣東京綠化運動。實物大高達估計可吸引150萬 人參觀,部分收入捐贈「緑の東京募金」,作綠化東京都之用。結果人數出乎所料,首10天已有70萬人参觀,150萬的目標似乎過份保守。

2500名高達迷從日本各地擁至,出席其開幕禮。最前排的 人兩天前從仙台來「霸頭位」。首天參觀者平均要排1小時以上。自公開後每天人潮如鯽,週末不時出現長龍,不排半小時以上,難以進入。潮風公園大賣高達精 品;鄰近的富士電視台乘勢搞「台塲合眾國」活動,吸引高達迷前往參觀。8月1日起,實物大高達掛上支持東京爭取2016主辦奧運的標語,使它成為大看板。 有一個瘋狂的高達迷,花了260萬円(約20萬港元)投得上實物大高達肩上10分鐘「高空散步」的權利。

Monday, August 03, 2009

Microsoft Expression Studio 3 msdn ISO install error.

en_expression_studio_3_x86_dvd_401336.iso

The above iso from msdn ISO gets many installation error. So, it may not be wise to install it now...

Sunday, August 02, 2009

陶傑式:驗處計劃無聊

有見援交問題日益嚴重,甚麼「貞潔香港運動委員會」,竟倡議校園驗毒計劃,推而廣之,可以成為驗處計劃,避免學生求學時的「性行為意識」,以遏止社會歪風。

香港社會,回歸以來,愈見畸型。這是個可笑的提議,那些甚麼萎員幹事,腦袋不是生長在那塊一早以被割去的小包皮上吧?驗處計劃,處如何驗?你說驗 毒,fine,可以驗尿,但如何檢定一個學生是否一個處男/女?是不是真的如此簡單,一部所謂測謊儀就可以解決的,思維會不會過度三司十一局化?

首先處子之身(Virginity),如何界定?是不是要回歸羅馬教廷,只要有淫穢思想,已經不再是童貞之身?女子的話,是不是只取決於那塊吹彈 得破於私密之處的薄膜?住在愛民村,就讀聖育強女子紀念中學二年級的小麗,一次露營踏單車時,不慎把它弄穿了,那麼驗身時會不會被界定為援交少女,給引進 思想改造營,早晚讀經,輔正其「過早就走的性行為意識」?

至於男子也會援交,你們這班道德之士,又有沒有考慮過這個問題?男學生怎麼才算處男?是不是要來真的了,珠聯碧合,才算失身?還是剛從書展買來一 本o靚模的寫真,急不及待,對著那34D的雙峰,抒發出生命的奧跡,已經不再是處男?你們那個測謊機,打算怎樣判斷這個「需要多元思考的深層次問題」?是 不是要先作一點點廣泛討論,作一點公眾的諮詢?

當在外國的小學教育幾乎已經要圖文並茂,展出床上七十二式和各種避孕方法了,香港的情況竟然還要開倒車,情況實在教人遺憾。如此國際大都會,性還 停留在民國時代,視為洪水猛獸,這班道德塔利班,一邊陳痛利害,自己抽屜裡收藏著些甚麼,心裡有數。人家劍橋、牛津的女生,把處子之身上網拍賣,不知多受 歡迎,還可以有讀研究院的學費,你還在玩甚麼測謊機,無法不令人,先打了一個大大的呵欠,然後使用免費Wi-fi,按動滑鼠,Confirm Bid!。

FCC 介入調查 Google Voice app 被 Apple 拒絕事件

http://mmdays.com/2009/08/02/fcc-investigates-google-voice-app-rejection-from-apple/

顯然美國的政府單位對於開放整個無線通訊市場具有相當大的決心, 日前 Apple 把 Google voice application 和相關的 third party applications 自 app store 上面移除, 結果引發了非常多開發者和使用者的抱怨和不滿, 蘋果電腦一開始的解釋是: 因為 Google 的這些應用程式與 app store 上面的一些其他應用程式功能重複了, 不過此舉引來相當多的批評, 一般認為 AT&T 和 Apple 是因為害怕競爭, 所以聯手做出了這種反競爭的決策, 不過 AT&T 在事情發生之後把責任很小心地推給了 Apple, Apple 後來對於整個事件不再發表評論, 顯然還在想該怎麼處理這一次的危機

由於 Apple 的作法引起很多使用者的不滿, FCC (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聯邦通訊委員會最近也注意到了這件事情, 於是馬上展開調查, 發了三封通知信, 分別是給 Apple, Google 和 AT&T, 要三家公司提出這起事件的詳細說明, 如下 [via TechCrunch]: 這一次的事件無論結果如何, 想必都會成為眾多想要在無線通訊/手機市場分一杯羹的廠商的一個很好的借鏡, 我相信結果也會跟著整個網路的發展方向, 往開放的方向走去 (是的, 也就是說, Apple 這一次恐怕要吃鱉了)

這種事情其實在 iPhone 出現之後, 已經不是第一次發生了, 現在正值手機的通訊網路與網際網路逐漸匯流之時, 一直以來藉著封閉網路向使用者收取高額通訊費的電信公司, 其現存的商業模式在未來自然成為被淘汰的對象, 所以之前也發生過德國的通訊巨人 T-Mobile 在 iPhone 上面不讓使用者使用 Skype 的事件, 這一次 Apple 把 Google 的應用程式拿掉, AT&T 在背後完全不知情嗎? 我相當懷疑.

FCC Letter to Apple

July 31, 2009

Catherine A. Novelli, Vice President
Worldwide Government Affairs
Apple Inc.
901 15th Street, NW, Suite 1000
Washington, DC 20005

RE: Google Voice and related iPhone applications

Dear Ms. Novelli:

Recent press reports indicate that Apple has declined to approve the Google Voice application for the iPhone and has removed related (and previously approved) third-party applications from the iPhone App Store. In light of pending FCC proceedings regarding wireless open access (RM-11361) and handset exclusivity (RM-11497), we are interested in a more complete understanding of this situation.

To that end, please provide answers to the following questions by close of business on Friday, August 21, 2009.

1. Why did Apple reject the Google Voice application for iPhone and remove related third-party applications from its App Store? In addition to Google Voice, which related third-party applications were removed or have been rejected? Please provide the specific name of each application and the contact information for the developer.
2. Did Apple act alone, or in consultation with AT&T, in deciding to reject the Google Voice application and related applications? If the latter, please describe the communications between Apple and AT&T in connection with the decision to reject Google Voice. Are there any contractual conditions or non-contractual understandings with AT&T that affected Apple’s decision in this matter?
3. Does AT&T have any role in the approval of iPhone applications generally (or in certain cases)? If so, under what circumstances, and what role does it play? What roles are specified in the contractual provisions between Apple and AT&T (or any non-contractual understandings) regarding the consideration of particular iPhone applications?
4. Please explain any differences between the Google Voice iPhone application and any Voice over Internet Protocol (VoIP) applications that Apple has approved for the iPhone. Are any of the approved VoIP applications allowed to operate on AT&T’s 3G network?
5. What other applications have been rejected for use on the iPhone and for what reasons? Is there a list of prohibited applications or of categories of applications that is provided to potential vendors/developers? If so, is this posted on the iTunes website or otherwise disclosed to consumers?
6. What are the standards for considering and approving iPhone applications? What is the approval process for such applications (timing, reasons for rejection, appeal process, etc.)? What is the percentage of applications that are rejected? What are the major reasons for rejecting an application?

Request for Confidential Treatment. If Apple requests that any information or documents responsive to this letter be treated in a confidential manner, it shall submit, along with all responsive information and documents, a statement in accordance with section 0.459 of the Commission’s rules. 47 C.F.R. § 0.459. Requests for confidential treatment must comply with the requirements of section 0.459, including the standards of specificity mandated by section 0.459(b). Accordingly, “blanket” requests for confidentiality of a large set of documents are unacceptable. Pursuant to section 0.459(c), the Bureau will not consider requests that do not comply with the requirements of section 0.459.

Thank you in advance for your anticipated cooperation.

Sincerely,

James D. Schlichting
Acting Chief
Wireless Telecommunications Bureau
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FCC Letter to Google

July 31, 2009

Richard S. Whitt, Esq.
Washington Telecom and Media Counsel
Google Inc.
1101 New York Avenue, NW, Second Floor
Washington, DC 20005

RE: Apple’s Rejection of the Google Voice for iPhone Application

Dear Mr. Whitt:

Recent press reports indicate that Apple has declined to approve the Google Voice application for the iPhone and has removed related (and previously approved) third-party applications from the iPhone App Store. In light of pending FCC proceedings regarding wireless open access (RM-11361) and handset exclusivity (RM-11497), we are interested in a more complete understanding of this situation.

To that end, please provide answers to the following questions by close of business on Friday, August 21, 2009.

1. Please provide a description of the proposed Google Voice application for iPhone. What are the key features, and how does it operate (over a voice or data network, etc.)?
2. What explanation was given (if any) for Apple’s rejection of the Google Voice application (and for any other Google applications for iPhone that have been rejected, such as Google Latitude)? Please describe any communications between Google and AT&T or Apple on this topic and a summary of any meetings or discussion.
3. Has Apple approved any Google applications for the Apple App Store? If so, what services do they provide, and, in Google’s opinion, are they similar to any Apple/AT&T-provided applications?
4. Does Google have any other proposed applications pending with Apple, and if so, what services do they provide?
5. Are there other mechanisms by which an iPhone user will be able to access either some or all of the features of Google Voice? If so, please explain how and to what extent iPhone users can utilize Google Voice despite the fact that it is not available through Apple’s App Store.
6. Please provide a description of the standards for considering and approving applications with respect to Google’s Android platform. What is the approval process for such applications (timing, reasons for rejection, appeal process, etc.)? What is the percentage of applications that are rejected? What are the major reasons for rejecting an application?

Request for Confidential Treatment. If Google requests that any information or documents responsive to this letter be treated in a confidential manner, it shall submit, along with all responsive information and documents, a statement in accordance with section 0.459 of the Commission’s rules. 47 C.F.R. § 0.459. Requests for confidential treatment must comply with the requirements of section 0.459, including the standards of specificity mandated by section 0.459(b). Accordingly, “blanket” requests for confidentiality of a large set of documents are unacceptable. Pursuant to section 0.459(c), the Bureau will not consider requests that do not comply with the requirements of section 0.459.

Thank you in advance for your anticipated cooperation.

Sincerely,

James D. Schlichting
Acting Chief
Wireless Telecommunications Bureau
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FCC Letter to AT&T

July 31, 2009

James W. Cicconi
Senior Executive Vice President-External and Legislative Affairs
AT&T Services, Inc.
1120 20th Street, NW, Suite 1000
Washington, DC 20036

RE: Apple’s Rejection of the Google Voice for iPhone Application

Dear Mr. Cicconi:

Recent press reports indicate that Apple has declined to approve the Google Voice application for the iPhone and has removed related (and previously approved) third-party applications from the iPhone App Store. In light of pending FCC proceedings regarding wireless open access (RM-11361) and handset exclusivity (RM-11497), we are interested in a more complete understanding of this situation.

To that end, please provide answers to the following questions by close of business on Friday, August 21, 2009.

1. What role, if any, did AT&T play in Apple’s consideration of the Google Voice and related applications? What role, if any, does AT&T play in consideration of iPhone applications generally? What roles are specified in the contractual provisions between Apple and AT&T (or in any non-contractual understanding between the companies) regarding the consideration of particular iPhone applications?
2. Did Apple consult with AT&T in the process of deciding to reject the Google Voice application? If so, please describe any communications between AT&T and Apple or Google on this topic, including the parties involved and a summary of any meetings or discussions.
3. Please explain AT&T’s understanding of any differences between the Google Voice iPhone application and any Voice over Internet Protocol applications that are currently used on the AT&T network, either via the iPhone or via handsets other than the iPhone.
4. To AT&T’s knowledge, what other applications have been rejected for use on the iPhone? Which of these applications were designed to operate on AT&T’s 3G network? What was AT&T’s role in considering whether such applications would be approved or rejected?
5. Please detail any conditions included in AT&T’s agreements or contracts with Apple for the iPhone related to the certification of applications or any particular application’s ability to use AT&T’s 3G network.
6. Are there any terms in AT&T’s customer agreements that limit customer usage of certain third-party applications? If so, please indicate how consumers are informed of such limitations and whether such limitations are posted on the iTunes website as well. In general, what is AT&T’s role in certifying applications on devices that run over AT&T’s 3G network? What, if any, applications require AT&T’s approval to be added to a device? Are there any differences between AT&T’s treatment of the iPhone and other devices used on its 3G network?
7. Please list the services/applications that AT&T provides for the iPhone, and whether there any similar, competing iPhone applications offered by other providers in Apple’s App Store.
8. Do any devices that operate on AT&T’s network allow use of the Google Voice application? Do any devices that operate on AT&T’s network allow use of other applications that have been rejected for the iPhone?
9. Please explain whether, on AT&T’s network, consumers’ access to and usage of Google Voice is disabled on the iPhone but permitted on other handsets, including Research in Motion’s BlackBerry devices.

Request for Confidential Treatment. If AT&T requests that any information or documents responsive to this letter be treated in a confidential manner, it shall submit, along with all responsive information and documents, a statement in accordance with section 0.459 of the Commission’s rules. 47 C.F.R. § 0.459. Requests for confidential treatment must comply with the requirements of section 0.459, including the standards of specificity mandated by section 0.459(b). Accordingly, “blanket” requests for confidentiality of a large set of documents are unacceptable. Pursuant to section 0.459(c), the Bureau will not consider requests that do not comply with the requirements of section 0.459.

Thank you in advance for your anticipated cooperation.

Sincerely,

James D. Schlichting
Acting Chief
Wireless Telecommunications Bureau 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靚模魅力無限內地生掃貨

o靚模魅力無法擋?有來港旅遊的內地旅客特意到動漫電玩節搜購 o靚模肖像 T恤,就連退休人士也來湊熱鬧,購買美少女寫真集。
售賣印有周秀娜等 10位 o靚模性感造型的人形攬枕與 T恤的攤位「 Character Cute」,昨日依舊吸引大批入場人士掃貨。
負責人黃小姐表示,眾多產品仍然以印有周秀娜肖像的最受歡迎, 5呎 2吋人形攬枕在開幕首天已經全部售罄,昨日開始只接受預訂,整日共接獲超過 200張定單,其他 o靚模只售出約 50個,大部份客人都是廿多歲年輕人。


「夢想多過性慾」

西安的李同學首次來港旅遊,得知動漫電玩節正在舉行,特意預備 3,000元與朋友來掃貨,更購買了印有周秀娜及 Annie G兩位模特兒穿上比堅尼泳衣照片的 T恤。「我都不知道買了那一個(模特兒),只覺得好看就買了,而且一定會穿着,覺得好正常。」
退休 10多年的趙先生花了 68元購買《 8模寫真集》,「因為啲少女好靚,佢哋好有夢想……」但他表示,不支持 o靚模常以性感打扮示人,「因為會令青少年諗唔好嘅嘢,會有不良影響。不過我已經過咗 18歲,都想扮吓童真,對我嚟講係夢想多過性慾。」
在玉皇朝攤位以 68元購買《動漫天使寫真本》的鄭先生,繼前日取得三位動漫天使的親筆簽名後,昨日再到場集齊另外四個天使的簽名。「感覺係完成任務,噚日嚟拎得三個簽 名,總覺得唔完整。」他認為寫真內各個動漫天使的照片非常吸引,她們的個人畫像「畫功一流」,要好好收藏。
售賣明星產品的「 YES!」攤位,不少產品已被搶購。負責人文小姐表示,多年來均會推出印有明星肖像的咕,也是每年最快售罄的產品之一。

常用大話指南

有沒有數過﹐我們一生中﹐說了多少句大話呢﹖有些大話是存心欺騙的謊言﹐但更多是不經思索便衝口而出的白色大話。那些沒有實際意義的大話﹐到底算不算是大話﹐還應該算是廢話呢﹖正所謂大話旁身世界通行﹐以下這些是我日常使用的十個大話﹕

1. 塞車遲到(其實是遲出門口)
2. 對唔住(我都冇錯)
3. 好快﹐等我五分鐘(跟據愛因斯坦的相對論﹐時間是相對的﹐五分鐘可以是十分鐘﹐半個鐘或一個鐘)
4. 今晚出街唔會玩好夜(共識是早返阿媽反而會點解咁早返)
5. 好靚喎(可以形容醜的人或物件)
6. 冇肥到呀(體量有客觀標準﹐磅下咪知有冇肥囉﹐洗乜問人)
7. 得閒約出黎食飯喇(電話都冇﹐點約)
8. 我認得你﹐上次係邊度邊度見過(先生﹐你係乜水)
9. 咁慘﹐真係可憐(抵你死﹐你都有今日喇)
10. 哈哈哈(唔好笑都要扮好好笑)

鲁平口述香港回归

香港回归12周年之际,《鲁平口述香港回归》(鲁平口述、钱亦蕉整理)披露了一些当年鲜为人知的史实,引 人关注。鲁平,原国务院港澳办公室主任、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副秘书长、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副主席兼秘书长,现任中国福利会副主席、上海 宋庆龄基金会主席。本文摘编自该书。

千古罪人

彭定康一上任,就进一步大幅度地改变英国对香港的政策。两 国围绕香港政制发展方向的分歧,很快就演变成新一轮公开而严重的较量。他带来了一套足以引发震荡的政改方案,对香港面临的1994年区域组织选举和 1995年立法局选举完全搞了另一套设计。表面上,这个方案仍然说要维持行政主导制;实际上,却要急剧改变政制,迅速提高立法机构的地位和权力。其主要措 施有:把立法局的功能团体和选举委员会的间接选举改为变相的直接选举;马上取消在香港行之有效的区域组织委任制,改变区域组织的非政权性质和职能。这套方 案不仅让中英之间达成的直通车安排彻底化为泡影,而且也让香港的平稳过渡遭遇到了严重困难。

他这是个“三违反”的方案。一个是把 功能团体的间接选举变为直接选举,按照基本法的规定,为了平衡参与,立法会里应包括香港各界的代表。例如商界功能组别选出的议员应在立法会辩论时反映商界 的意见。而彭定康的方案把功能组别议员的产生扩大到由公司和企业的全体职工一人一票选举产生。用这种办法产生的工商界议员很可能是一个不能代表工商界利益 的一般的职员,因为职工的人数自然比老板的多。这是不合理的嘛。区议会议员,原是部分委任,部分直接选举,彭定康改为全部直选。原来分四个部分,由400 人组成行政长官推选委员会,也被他全部推翻,变为全部由直接选举产生的区议员组成。事前也没和我们打招呼就公布了。我们发表声明:这个方案违反《基本 法》。

彭定康于1992年10月7日做了上任后的第一次施政报告,公布了他的政改方案。然后才于10月22日到北京访问。他想以 既成事实来要挟中方,要中方以他的方案为基础,提出反建议。中央决定由我和他谈。一上来我就跟他说,你这个方案根本就把原来我们的直通车方案全部推翻了, 整个破坏顺利交接、平稳过渡。他拼命推销这个方案怎么好,我说这个绝对不行。那个时候我压了一张牌没打,什么呢?这个直通车方案是我们跟英国互相经过外交 途径磋商达成的协议,这里面有两国外长交换的七封信件为证明,有文字为据的。我估计他不知道有这七封信,因为他跟外交部关系不好。最后我就把这张牌打出来 了,我说,彭定康先生,有个中英两国外长交换的七封信件,你知道吗?他听了,问旁边的人,有吗?旁边的人说,有。他真不知道。这个人就是很强硬,他还坚持 自己那个方案。

彭定康在北京与鲁平等人的会晤气氛很紧张,鲁平最后说:如果你坚持这样做的话,我奉陪到底。彭定康走了,还没上飞 机,鲁平就开了记者招待会。当时他很气愤,他的话也给人们留下了深刻印象,他说彭定康这个方案提出来,是个“三违反”的方案,违反了中英联合声明,违反了 基本法,违反了中英两国外长达成的协议,整个破坏了我们平稳过渡、破坏直通车。香港人是希望直通车的,我们这个直通车是得人心的,他这个是不得人心的。 “他这样做,实际上是蓄意在破坏这个谈判,是对香港采取了极不负责任的态度,根本不考虑香港的利益。”“彭定康先生将来在历史上,要成为香港的千古罪 人。”

现在我都不反悔,他的确是千古罪人。整个平稳过渡被他破坏了。给我们制造了很大的困难。如果不是彭定康的话,香港过渡的情况更平稳。影响香港的不止是政治体制,还有整个香港人的信心和经济。

虽 然彭定康和鲁平的会面不欢而散,但中方做到仁至义尽,还是和英方进行了17轮的谈判。到了第17轮,彭定康单方面中止了谈判。1994年6月,彭定康的政 改方案在香港立法局通过。彭定康要通过他的政改方案,到最后一刻还少一票,他通到梅杰那里,找来怡和,对它在香港立法局的代表下了死命令,要他对彭定康的 方案投赞成票(他原来是反对这方案的)。结果方案在立法局以一票之差强行通过。在鲁平看来,这是一件非常遗憾的事情。

鲁平口述香港回归 - 文汇读书周报 - 文汇读书周报 香港立法局辩论这个方案的时候,我在北京。那时候有的立法局议员不断地给我打电话,要我做工作,我说我怎么做工作,电话里。他们那个时候就差一票。这个给我打电话,那个也给我打电话,我说我也很难的,我怎么帮。

当然我们希望它通不过,通不过对彭定康是个很大的打击,对他的威信的打击。但是通过了,我们也不担心,不怕。

另起炉灶

彭定康的方案有着深刻的背景,当时,中方为了应付可能到来的危机,做好了两种准备:一方面采取坚定的立场,进行必要的斗争,争取维护双方合作的基础;另一方面也要为最终可能出现的政制不衔接的情况,做好“另起炉灶”的准备。

那时我的确非常气愤。你彭定康作为一个港督,怎能打破两国外长达成的协议?后来七封信公布,真相大白。在这种情况下,邓小平说:另起炉灶!既然不要“直通车”,我们就只得另起炉灶,成立筹委会的预备机构和临时立法会。

1994年,港澳办的墙上挂上了香港回归倒计时的牌子,而中英的谈判日趋紧张,“另起炉灶”让鲁平的工作压力大大增强。鲁平变得更加繁忙,这时候一场生死的考验悄然降临到鲁平的身上。

因 为那个时候,我们做的很多事情还得不到香港人的理解。特别是这些舆论,不向着我们。我每天中午吃午饭的时候,就把昨天晚上的剩菜放在饭盒里热一热,我就在 办公室里面吃。这个时候,香港报纸就来了,我就一边看香港报纸,一边吃饭。越看越生气,都是骂我们的,所以那个时候胃就不好了。

1994 年体检的时候,医生要我做个胃镜检查。我说我太忙了,没去理它。到了1995年体检的时候,他说不行鲁平,你这次一定要做胃镜。做胃镜,旁边不是有个屏幕 嘛,他就指给我看,你看有这么一大块黑影。他说,当然还得去化验,但是我可以告诉你,百分之九十你要动刀。他说你在家里等着,化验结果出来就给你动手术。 我说不行,我明天要去香港出差。我在香港的行程都安排好了,都向外面公布了,我不去怎么跟人家交待。

1995年5月,鲁平从港澳归来,在北京进行了胃癌切除手术。因为考虑到会影响香港回归问题,手术是秘密进行的。只是到了回归后多年,这件事才被人们所知道。

当 时我换了一个名字住院,我的病历上就写了另外一个名字,后来很多香港记者到北京来打听,北京医院说没有这个人,鲁平不在我们这里。我动完手术以后做化疗, 做化疗的时候很痛苦很痛苦,我的头发都掉光了。医生说你要休息两个月,两个月以后再来第二次化疗。我说我不来了,怎么可能呢?我的工作怎么处理、怎么交待 啊?后来我就没再做第二疗程。但是我再出来的时候,大家还是能看出来,整个人都变形了,头发都没了。但是不管怎样,我还是挺住了。

鲁平中年就已满头白发,以前香港人给他起了“鲁白头”的外号。这次大病之后,鲁平再出现在大众面前,显得虚弱而憔悴,但是为了回归这个必须完成的任务,他还是挺过去了。

信心问题

由于港英政府的对抗态度以及舆论影响,香港回归前,部分香港人出现了信心问题;国际社会也存在误解,《财富》杂志还做了一个封面专题,叫《香港已死》。

为 此我们做了大量工作。为了解决香港人的信心问题,预委会、筹备会吸收了不少香港人参加。我们还聘请了一大批港事顾问、区事顾问,通过他们团结了广大的香港 人,使他们认识到:“一国两制”不是口头说说的,而是国策,是不会变的。我们还推动香港人成立了“一国两制”研究中心,帮助香港人了解我们的政策。

另 外一个,《财富》杂志以《香港已死》作为封面专题。我们看了,不但得对香港人做工作,在国际上也得做。于是推动香港人成立了“香港明天更好基金会”,专门 到各国去解释我们对香港的政策。我们和香港朋友一起到欧美、东南亚各国,见了很多国家领导人,向他们阐述我们对香港的政策。我记得我们有一次到美国国会找 他们一些议员谈,这些议员都是美国亚洲委员会的,应该是对中国的情况比较了解的。我们去跟他们解释对香港的政策的时候,我谈到我们对香港采取特殊政策,讲 到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他们财政也是独立的,司法也是独立的。我说将来这个香港,一个钱也不用上缴给中央,我们也不在香港征税。这些议员听了很吃惊,说, 真的吗?我说当然是真的,他们不相信。我们的《基本法》早就公布了!照理这些议员是管香港、管亚洲的,他们应该很了解,事实上他们根本不了解。

当 时,鲁平针对香港人和国际社会的信心问题,曾提了一个设想:在一个中立国家如瑞士设立一个保险公司给香港人投政治保险,如果企业由于香港回归的政治原因而 造成什么损失的话,我们包赔。对于这个政治保险,我们和银行、保险公司都研究过,他们觉得可行,可惜因为时间比较仓促,这个问题最后没有落实。因为这样的 措施可以帮助解决信心问题,有这样的作用。而且,如果包赔,我们是必赚的,百分之百赚。你保多少我赔多少。你保一亿我赔一亿,你保一百亿我赔一百亿,稳赚 的。因为我们有信心,绝对不会因为政治原因让任何企业有任何损失。

这11年来逐渐地证明了我们的确是在香港贯彻“一国两制”的政策,所以很多移民到外国去的香港人,1997年以后纷纷都回到香港来。

信心问题当然现在还有,但与1997年相比就大不一样了。当然,我们还要做大量工作,尽量减少香港人的顾虑。在政策上多给香港人一些倾斜。

我想现在很少有香港人会担心香港会变成社会主义了。美国的《财富》杂志也承认当时讲香港已死是错误的,做了检讨。

中国福利会出版社出版

空氣炮 from BBC

梁文道:我們為什麼要上大學

在 教大學生的時候,我很喜歡告訴他們“生命”(life)與“生計”(livelihood)的分別,希望他們明白一個人怎樣活才是最重要的,而生計只是維 續生活的手段而已。目的當然是希望他們好好享受大學經驗,不要只為了將來的工作去學習。面對中學生的時候,我則強調教育不只是應付考試,還要在和同學相處 的機會中完善自己的人格,在知識探索的道路上獲得樂趣。我不想看見他們把讀書看成一種毫無意義的重複苦差,猶如西西弗斯要不斷把石頭推上山。

教育不只是為了就業,學習不是為了考試;這都是幾乎沒有人不贊成的理想。可是,當全中國數百萬大學生將要擠進逐漸惡化的經濟窄門,有些畢業生甚至要跑去賣 豬肉當小販時,這些話又是不是顯得太過風涼呢?也許,我只能用這番老調去安慰失意的年輕人了,但願他們不要因為自己手握證書卻求職無門而沮喪。

可是仍然有人以為考上大學是青少年應該為之奮死一拼的頭等要事。《南方週末·自由談》刊出了一位高中生的文章(章銳:《我被中國教育逼瘋了》),他回憶升 讀高中時的情況說:“中考前,父親那句話我今生難忘:‘考不上江中(我們那兒最好的中學),你就去死,家裏有藥有繩’,我是含著淚跑回房間的。我不明白, 考一個好高中比兒子的存在更重要?”後來他考上了,不過他發現高中只是准備考大學的補習班,而各式各樣的管控和羞辱更是有增無減:“我毛病百出,先是強迫 症,這學期頭又痛,已經痛了兩次,每次痛兩周,需掛一星期點滴,醫生說是壓力太大造成的”。

為什麼在大學學位甚至碩士博士都不大管用的時代,仍然有人要為了上大學而被逼到這步田地呢?那是因為舍此之外,這位年輕人和他的家人並沒有太多其他選擇。

我們都不希望教育只是一級一級的考試比賽,也不相信教育的唯一目的就是找到好出路,可是我們都不能否認教育是社會最主要的流動階梯。你想出人頭地?那就要 考試。你想孩子離開村子,爬到城市中產的位置?那就得上大學。教育一直是,並且仍將是階級流動最正常也最正統的機器。每一個人都想力爭上游,都願意自己的 未來要比現在美好;考試升學,難道不是一條擺在眼前的光明大道嗎?

不過,這又是一條何其殘酷的通道。且不論考試方式與應試教育之呆板荒謬,令人難過的是我們每一個人都沒有第二次機會。儘管考試可以重考,但絕大部分人的人 生走向卻要決定在孩提時代的幾次考試之中;上不了好高中,你就上不了好大學;讀不到大學,你未來一生的藍圖也就提早完成了。在成人教育不受重視、社會教育 資源匱乏的國情下,你根本沒有改寫命運的機會。你不能在三十多歲時才突然醒悟,後悔少年時代耽于逸樂,覺得還是應該回去好好念書改行做醫生。

社會向上流動的管道本來就幾乎只有這一條,並且它還是一條被拋出來之後就回不去的快車道。可怕的是它的遊戲規則卻還不一定是公正的,它的效用還要不斷受到 侵蝕。很多時候,即使你成績和別人一般好,也不能保證你能和他們上同一家名校。大學出來,一位能力不如你的同學居然比你更快找到工作,那是因為你家的背景 不如他,他的身份比你特殊;又或者,他是黨員,你不是。至於說放棄學業,早早打工儲錢將來找機會弄門小買賣?不比二十年前了,它現在是一種危機四伏、前景 不明的選項,總有各種行政手段干擾,總有看得見與看不見的壁壘。

那位高中生很不幸,他的父親一樣不幸。生在農村,家境一般,關係有限,認識的人不多;他實在只能這麼考下去。是的,大學生不吃香了,他們全都面臨危機了;但是這個年輕人依然得去考大學,因為我們沒有給你第二條路。

http://blog.163.com/liang_wendao/blog/static/11380230920097183647182/?163toutiao